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存款该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存款的条款书写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双方的财产权益分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存款的内容。 首先,要明确财产存款的范围界定。财产存款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他金融账户中的资金。这里要包含夫妻双方名下所有已知的银行账户、存款类型(如活期、定期等)、开户银行等信息。比如,写明“男方名下在[银行名称]的账号为[具体账号]的账户,女方名下在[银行名称]的账号为[具体账号]的账户”。 其次,进行财产存款的分割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割方式。可以是平均分割,例如“双方名下的存款共计[X]元,由双方平均分割,即各自分得[X/2]元”;也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不平均分割,比如“考虑到女方在家庭生活中的付出较多,男方名下的存款[X]元,其中[X*具体比例]归女方所有,剩余部分归男方所有”。 另外,还需写明财产存款的交付方式和时间。明确分割后的存款如何交付给对方,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交付等方式。同时,确定交付的具体时间,如“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日内,将应支付给女方的存款[X]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女方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银行名称],账号:[具体账号])”。 最后,要约定违约责任。为了保障协议的履行,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例如“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交付金额的[X%]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总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存款的书写要详细、明确,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对协议内容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