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


房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共同所有或一方所有的房屋相关权益进行分割、处置等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的主要目的是清晰界定双方在房屋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在书写房屋离婚协议书时,首先要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这些信息要准确无误,能明确指向双方当事人。比如,双方的身份证号是唯一的身份标识,确保协议中的当事人就是夫妻双方本人。 接着是引言部分,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表明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强迫等情况。例如,“男方与女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这样的表述,就清晰体现了双方的自愿性。 核心部分是房屋的相关信息和分配方案。要详细写清楚房屋的具体位置,比如“位于[具体省份][具体城市][具体街道][具体小区名称][具体楼号][具体房间号]的房屋”,房屋的性质,是商品房、房改房还是其他类型,以及产权登记情况,登记在谁名下等。对于房屋的分配方案,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约定将房屋出售,所得款项进行分割等。比如,“该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支付女方房屋补偿款人民币[X]元”。 此外,还需要写明关于房屋的附属权益,如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等的归属。如果有房屋贷款未还清,要明确贷款的偿还责任。例如,“该房屋剩余的银行贷款由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继续偿还”。 最后,协议中要有违约责任的条款。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不按时支付补偿款等,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若男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女方房屋补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女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协议要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房屋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处理的重要部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