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申请书该怎么写?


在劳动争议中,当劳动者面临生活困境等紧急情况时,劳动仲裁先予执行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了及时的救济途径。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申请书是启动这一程序的关键法律文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如何撰写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申请书。 首先,要明确先予执行的含义。先予执行是指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裁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接下来,了解申请书的基本内容。一份完整的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申请书通常包含以下部分: 标题:一般为“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申请书”,简洁明了地表明文书的性质。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即劳动者,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需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确保仲裁机构和法院能够准确联系到双方当事人。 请求事项:明确写出请求先予执行的具体内容,如请求被申请人先予支付劳动报酬[具体金额]、工伤医疗费[具体金额]等。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便于仲裁庭和法院进行审查和执行。 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详细陈述劳动争议的事实经过,包括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情况。说明为什么需要先予执行,比如因为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或者因工伤急需医疗费进行治疗等。同时,要阐述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即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在阐述过程中,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进行说明,增强说服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请求,要在申请书中列出证据的名称、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是支持先予执行申请的重要依据,能够帮助仲裁庭和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 此致:写明申请书送达的仲裁机构名称。 申请人签名及申请日期:申请人要在申请书上签名,并注明申请的日期。 此外,撰写申请书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语言表达要清晰、准确,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虚构事实;按照仲裁机构要求的格式和份数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总之,撰写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申请书需要认真对待,确保内容完整、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和仲裁机构的要求,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