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处遗嘱继承该怎么写?

我想在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相关事宜,但不知道遗嘱该怎么写。不知道格式上有什么要求,内容要包含哪些关键信息,哪些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撰写方法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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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时,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从形式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虽然现在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但在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其遗嘱一般会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范。通常遗嘱应写明标题“遗嘱”,然后在正文部分开头写清楚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内容方面,要明确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首先要说明立遗嘱的原因,例如因为担心自己去世后财产分配产生纠纷等。接着详细列出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比如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坐落位置、产权证号;存款要写明开户银行、账号、金额等。明确财产的归属,即指定由哪个或哪些继承人继承相应的财产。还可以写明遗嘱执行人,如果有必要的话。 最后,遗嘱人要签名,并注明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如果是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还需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在公证处办理时,公证人员会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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