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代理词该怎么写?


工程款纠纷代理词是在工程款纠纷案件中,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阶段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的综合性发言。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撰写方法。 首先是首部。首部需要注明文书名称,直接写“代理词”即可。接着顶格写称呼语,一般是“审判长、审判员” 。随后要简要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依据,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以及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然后是正文。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部分。在这部分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详细阐述己方观点。 对于事实方面,要清晰陈述工程款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比如工程的承包方式、施工范围、工期要求等基本情况。同时,要说明己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约定。如果是发包方,要说明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进度款等;如果是承包方,要说明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施工。 在法律适用方面,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是处理工程款纠纷的重要依据。例如,如果发包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发包方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等责任。同时,还要结合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说明自己的主张在法律上的合理性。 证据方面,要对己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分析和说明。指出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以及这些证据如何支持己方的观点。比如提供的工程验收报告可以证明承包方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应该获得相应的工程款。 最后是尾部。尾部要总结代理意见,明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建议。例如,请求法院判决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等。然后由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总之,撰写工程款纠纷代理词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