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本人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人走账清吗?

我打算自愿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就想问问能不能在我离职的时候把工资等账目都结清,不然之后再结算感觉很麻烦,也担心公司会拖欠,不知道法律上支不支持人走账清这种情况呢?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关系
  • #解除合同
  • #工资支付
  • #劳动法规
  • #人走账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本人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可以要求人走账清的。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劳动关系的解除,则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为劳动者要求人走账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当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的同时,一次性将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等款项结清。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虽然这里提到了工作交接,但对于工资支付,并没有给予用人单位额外的时间,依然强调了及时结清的原则。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人走账清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