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走那天能和财务结算工资吗
我打算离职,想知道离职当天能不能直接找财务把工资结算清楚。因为我接下来有一些生活支出安排,要是能当天拿到工资心里会踏实些。想了解从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方面,这种想法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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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来讲,劳动者离职当天是可以要求结算工资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是说,在法律层面赋予了劳动者离职当天获得工资结算的权利。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存在多种状况。绝大部分公司不会在员工离职当天就结算工资,通常会在原本规定的发薪日统一发放。这主要是出于财务核算便利等方面的考虑,比如财务需要时间来准确统计员工当月的考勤、绩效等数据,以便精确计算工资数额。 要是员工已经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到了离职日期,公司理应把应得工资付清。若公司拒绝结算,劳动者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友好协商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其依法结算工资。若协商无果,还能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公司支付工资;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来裁决公司支付工资。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部门: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政府部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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