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应该怎么写?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为保证申请人在申请错误时能够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提交的一种法律文书。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如何书写财产保全担保书。 ### 标题 一般直接写“财产保全担保书”,简洁明了,让接收方一看就知道文书的性质。 ### 首部 要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对于自然人,需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身份证号以及联系电话;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注明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这些信息要准确无误,以便法院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相关人员。 ### 正文 1. **案由**:简要说明案件的性质,比如是买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让法院清楚该财产保全申请与哪个具体案件相关。 2. **申请保全的具体情况**:详细写明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财产所在地、财产名称、财产种类等信息。例如,如果是申请对房产进行保全,要写明房产的具体地址、面积等;若是对银行账户进行保全,需提供开户行名称、账号等。 3. **担保内容**:明确表示愿意以自己的何种财产作为担保,比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并说明担保的范围,即愿意为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时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尾部 1. **此致**:写明该担保书所提交的法院名称,要准确写出法院的全称。 2. **担保人签名或盖章**:如果是自然人,由担保人本人签名;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3. **日期**:填写担保书的出具日期。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就明确了在财产保全程序中,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书就是履行这一要求的重要文件。通过规范书写财产保全担保书,能够确保财产保全申请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