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说,在面临经济纠纷等情况时,合理运用财产保全可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来详细介绍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法。 首先是标题,直接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即可,要让受理人员一眼就明确文件的性质。 接下来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要写清楚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方面,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需写明单位全称、住所地;若是公民个人,要写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这些信息是确保法律文书能够准确送达和执行的关键。 然后是请求事项部分。这部分要明确、具体地写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方式,如查封、扣押、冻结等,以及被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和所在地。比如,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一套,或者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名称]账号为[账号号码]的银行存款[具体金额]。表述一定要清晰,便于法院准确执行。 事实与理由部分至关重要。要详细阐述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比如说明双方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叙述纠纷发生的经过;说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可能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的行为或迹象。同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这部分内容要逻辑清晰、事实准确,让法院能够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保全的必要性。 在结尾部分,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一般是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人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所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总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准确、清晰地表达申请意图和相关事实理由,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