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时财产价值怎么写才有效?


在离婚起诉中,准确填写财产价值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后续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或者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那么,在填写财产价值时,要遵循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对于有明确市场价值的财产,比如房产,可以参考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以专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如果没有进行评估,也可以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交易价格来填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车辆,同样可以参考二手车市场的价格。对于银行存款,要按照起诉时账户内的实际余额填写。如果存在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以起诉当日的市值填写。 如果财产存在争议,无法确定准确价值,应当在起诉书中注明该财产价值待确定,并说明争议的情况。这样可以避免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因为财产价值填写不准确而导致的纠纷。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也是很重要的,比如购买合同、发票、评估报告等,这些证据可以支持您填写的财产价值。 总之,在离婚起诉时填写财产价值,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遵循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这样才能保证填写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