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对方不予赔偿,诉状该怎么写?


当遇到交通事故全责方不予赔偿的情况,撰写诉状需要严谨且规范,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诉状的撰写方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一份完整的民事起诉状通常包含标题、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等部分。标题应明确为“民事起诉状”。 接着是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就是你自己,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则是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却不赔偿的一方,同样要写明其姓名、性别等身份信息,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清楚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些信息有助于法院准确识别诉讼当事人。 诉讼请求部分是核心内容之一,要明确具体地写出你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损失的具体金额。这里的金额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明确对方负全责的事实。同时,说明对方不予赔偿的情况,强调你主张赔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结尾部分要写明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最后由原告签名,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诉状的撰写要基于事实,所提出的赔偿请求要有合理依据和证据支持。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和诉状撰写不太熟悉,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