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共同财产分割怎么写才有效?
我准备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我不太清楚在离婚协议里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内容要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担心写不好后续会有纠纷,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撰写要点和要求。
展开


要让离婚协议书中共同财产分割部分具有法律效力,需从多方面考虑。首先,内容要合法合规,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不能通过协议分割他人的财产,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进行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这意味着协议内容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协议要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必须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受到威胁或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一方以暴力手段强迫另一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这种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再者,协议应明确具体地列出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割方式。对于房产,要写明地址、产权情况、如何分配;对于车辆,要写明车牌号、车辆归属等。以房产为例,如果双方约定将一套共同所有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协议中就应详细写明房产的具体信息、补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此外,协议的形式也很重要。离婚协议书一般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经过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