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我想自己写个遗嘱,把名下的房产和存款留给子女,但不知道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担心自己写得不符合法律要求,到时候遗嘱无效。想了解一下,遗嘱继承一般要怎么写才能确保有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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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要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简单来说,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是精神正常、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成年人。比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老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遗嘱不能是在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如果有人威胁遗嘱人按照他们的意愿写遗嘱,这样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再者,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例如,遗嘱人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擅自通过遗嘱进行处分。同时,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另外,遗嘱的形式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以自书遗嘱为例,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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