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认定工伤申请书?


认定工伤申请书是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撰写认定工伤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书的必要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其中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在撰写格式方面,一般要有标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落款等部分。标题直接写“认定工伤申请书”。申请人如果是职工本人,就写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如果是近亲属申请,要写明与职工的关系。被申请人通常是职工所在单位,要写清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申请事项要明确写出请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为工伤。事实与理由部分是核心内容。要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比如什么时间在哪个工作场所,因为从事什么工作任务而受到伤害。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并且说明受伤的情况,比如伤到了身体的哪个部位,程度如何等。可以适当引用能证明受伤情况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落款处,申请人要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如果是委托他人申请,还需要有授权委托书。 另外,撰写认定工伤申请书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内容要真实准确,不能编造虚假信息,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语言表达要清晰、简洁,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汇。要及时申请,根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