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婚协议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在离婚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厦门写离婚协议,其内容通常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址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明确协议主体。 其次是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愿,这部分要清晰、明确,不能存在模糊或歧义的表述,表明双方是在没有胁迫、欺诈等情形下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问题也是关键内容。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即孩子跟哪一方生活;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一次性支付等)和支付期限;同时,也要写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包括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正常相处和交流。 财产分配方面,需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每一项财产的归属。对于一些较难分割的财产,如房产,要协商好是一方获得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还是进行出售后分割款项等方式。 债务处理同样不容忽视。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以及双方对债务的分担方式,避免日后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 在格式上,离婚协议一般没有严格的统一要求,但最好采用条款式,将各项内容有条理地列出来,便于阅读和理解。同时,要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此外,在撰写离婚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合法、公平、合理,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对某些条款不确定或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和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