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是如何详解刑事赔偿标准的?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司法机关办错了案子,让当事人受到了不该有的损失,国家就要给予赔偿。这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 最高检详解的刑事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 对于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该法第三十四条也有详细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此外,最高检在实际工作中,也会根据具体的案例和情况,对刑事赔偿标准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解释。比如,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当事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总之,最高检详解的刑事赔偿标准,是严格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并且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以保障公民在遭遇司法错误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