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策略方法?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询问的一种侦查活动。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采用合适的策略方法至关重要。 首先是说服教育策略。这就好比我们在生活中劝说别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向犯罪嫌疑人讲解法律的规定、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以及如实供述能获得的从轻处理机会等,让他们明白配合讯问对自己是有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这里强调如实回答,而说服教育就是引导犯罪嫌疑人这样做的一种策略。 其次是利用矛盾策略。犯罪嫌疑人在陈述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紧张、记忆偏差或者故意隐瞒等原因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侦查人员要敏锐地捕捉这些矛盾点,然后针对这些矛盾进行追问。比如犯罪嫌疑人先说案发时自己在家,后又说在外面办事,这就是明显的矛盾。利用这些矛盾可以打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促使他们如实交代。这是基于证据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原则,只有如实陈述才能保证供述的前后一致。 再者是迂回渐进策略。当直接讯问难以取得效果时,可以采用迂回的方式。先从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入手,让犯罪嫌疑人放松警惕,然后逐步引入关键问题。就像慢慢收紧包围圈一样,最终让犯罪嫌疑人无法回避关键事实。这种策略可以避免犯罪嫌疑人过早地产生抵触情绪,更有利于获取真实的信息。 还有心理攻坚策略。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心理往往是复杂的,可能会有恐惧、侥幸、抗拒等多种心理。侦查人员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不同心理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有恐惧心理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安慰和开导;对于有侥幸心理的,要展示证据,打破他们的幻想;对于有抗拒心理的,要通过法律威慑和政策教育来化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所以心理攻坚必须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 总之,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策略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需要侦查人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特点灵活运用,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讯问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