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如何管理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一个系统且严谨的过程,它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下面从多个方面为您介绍相关管理规定。 首先,在领购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通常只有经过税务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领购,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 其次,开具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是要求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包括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都要清晰填写。 再者,保管工作也不容忽视。依据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企业要建立专门的发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保管,确保发票的安全,防止被盗、丢失等情况发生。如果发生发票丢失,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最后,在使用和缴销环节,纳税人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当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或发票改版、换版、次版发票到期时,应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领用的发票进行核查,确保发票使用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