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丧偶儿媳和孙子怎样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我丈夫去世了,我一直尽心照顾着爷爷奶奶。现在爷爷奶奶相继离世,留下了一些遗产。我还有个儿子,也就是爷爷奶奶的孙子。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和儿子作为丧偶儿媳和孙子,该如何去继承爷爷奶奶的这些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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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爷爷奶奶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有一定顺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丧偶儿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丧偶儿媳对爷爷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这里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是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对于孙子,通常情况下,他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一是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儿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奶奶的儿子)先于爷爷奶奶去世,那么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是转继承,如果父亲是在爷爷奶奶去世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并且父亲没有放弃继承,那么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孙子也可能因此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综上所述,丧偶儿媳和孙子继承爷爷奶奶遗产时,首先看是否有遗嘱。若有遗嘱,按遗嘱执行;若无遗嘱,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孙子在符合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条件时也能参与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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