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婆过世儿媳是否有继承权?

我老公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公婆前不久过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和老公一直照顾着公婆,现在就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我作为儿媳有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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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判断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否具有继承权,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按照一般的法定继承规则,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序列里,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通常是指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比如,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依然和公婆共同生活,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承担了大部分的生活费用等,就可以被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就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所以,公婆过世后,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儿媳符合丧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条件,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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