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有婆婆遗产的继承权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婆婆前段时间因病去世了,没留下遗嘱。我和丈夫感情很好,这些年也一直尽心照顾婆婆。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婆婆遗产的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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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儿媳一般情况下没有婆婆遗产的继承权。首先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这个法定继承顺序里,儿媳并不在其中 ,所以通常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婆婆的遗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儿媳丧偶了,并且对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婆婆的遗产。 另外,如果婆婆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儿媳为遗产受益人,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这种情况下儿媳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婆婆的遗产。 总之,一般法定继承中儿媳无继承权,但丧偶且尽主要赡养义务或者有遗嘱指定时,儿媳有继承权。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安排时,按照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远近确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遗产分配。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某个人或某些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遗赠: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把自己的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扶养协议: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协议,由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责任,被继承人死后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归扶养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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