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子过世后儿媳是否有继承的权利?

我老公前不久去世了,我和公婆关系还不错,一直尽心照顾他们。现在涉及到一些财产继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儿子过世后我作为儿媳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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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儿媳通常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见,儿媳并不在这些法定继承人的序列里。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指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是指儿媳在生活上对公婆进行了长期、主要的照料,在经济上为公婆提供了主要的生活来源等。 比如,儿媳在儿子去世后,依然和公婆共同生活,悉心照顾他们的日常起居,承担了大部分的生活费用,并且持续了较长时间,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儿子过世后,儿媳原则上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拥有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同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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