肱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是怎样的?


肱骨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说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是确定伤者身体损伤程度的一个过程,目的是明确伤者因伤害导致的身体功能障碍情况。对于肱骨骨折,在我国,伤残鉴定一般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该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重)到十级(最轻)。 如果肱骨骨折导致肢体重要关节功能丧失达到一定比例,就可能构成相应等级的伤残。比如,肘关节功能丧失 75%以上可能构成九级伤残;功能丧失 50%以上可能构成十级伤残等。不过具体的鉴定需要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伤者治疗后的恢复情况、医学检查结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接下来谈谈赔偿问题。赔偿通常涉及多个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 医疗费是指因治疗肱骨骨折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误工费是指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是指伤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营养费是指为了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根据伤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是对伤者因伤致残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等的补偿,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也有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