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湖南省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在湖南省,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不清楚在湖南离婚要办什么手续。是和其他地方一样吗,需不需要额外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步骤又是怎样的呢?希望了解相关情况。
展开 view-more
  • #湖南离婚手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湖南省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为您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手续如下:首先,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等。其次,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然后,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最后,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最后,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大致如下:首先是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事项。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接着是审理,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最后是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