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追尾但是我开走了,我有没有责任?
刚才在路上我正常行驶被后面的车追尾了,当时心里一慌,没多想就直接把车开走了。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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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当您被追尾后直接开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事故责任是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包括双方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如果追尾事故情节比较轻微,追尾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比如道路监控清晰显示追尾过程,您因为慌乱等原因直接开走,这种情况下一般您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因为在该起事故中,追尾方的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然而,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如果您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开走,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您可能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您尽量保持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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