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我把对方打成轻伤会怎么判?
昨天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在还手过程中把对方打成了轻伤。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我,我会不会要坐牢啊,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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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白“把对方打成轻伤”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通俗来讲就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并且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说的轻伤,就是该法条所涵盖的伤害程度之一。也就是说,如果经法医鉴定,对方所受的伤构成轻伤,理论上是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的。 不过,对方先动手这一情节在司法实践中是会被考虑进去的。如果是对方先实施了不法侵害行为,你在还手的过程中造成对方轻伤,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你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如果你的还手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比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你,你却使用凶器将对方打成轻伤,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对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的判决结果,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包括冲突的起因、双方的行为方式、伤害的程度等,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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