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应定什么案由?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一起生活了几年,现在打算分开,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没结婚一起生活产生的财产分割,在法律上应该定什么案由,想了解下以便处理后续的事情。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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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非法同居”这一表述已经逐渐被“同居关系”所替代。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案由一般会定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首先来解释一下“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这个案由。同居关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又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而析产,简单来说就是对财产进行分割。在同居期间,双方可能会共同购置房产、车辆,或者有共同的存款、投资等财产。当同居关系解除时,就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这就引发了“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表明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法院是会受理并进行处理的。
在实际处理这类纠纷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财产的归属。一般会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对于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则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例如,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法院会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房产的分割份额。
所以,当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时,当事人可以以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财产分割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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