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拿假票据让孩子报销,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我爸妈拿了假票据让我去报销费用,我心里有点不踏实,不知道这么做合不合法。我担心万一被发现了会有麻烦,想了解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看待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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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拿假票据让孩子报销费用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如果孩子使用假票据报销成功,获得了本不应得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就属于不当得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一旦被发现,报销单位有权要求孩子返还报销的费用。 其次,从行政法律层面分析,使用假票据报销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假票据属于相关证明文件范畴,孩子和父母都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最后,若这种行为涉及的金额较大,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父母拿假票据让孩子报销的行为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不应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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