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后怎么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但是我不知道之后该怎么申请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什么。希望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后具体要怎么做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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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伤认定完成后,赔偿主要遵循以下流程和相关规定。 首先,要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接着,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和数额有所不同。例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除了伤残方面的赔偿,工伤职工还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赔偿的申请流程上,通常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等。经审核通过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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