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鉴定后该如何获得赔偿?


工伤认定鉴定后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赔偿项目和标准: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都能赔,但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比如骨折手术产生的合理费用就属于此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康复费用,帮助工伤职工身体康复的费用,像康复训练、康复器具等费用也能得到支持。这是为了让工伤职工尽可能恢复身体机能,更好地回归生活和工作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划分护理等级并支付相应护理费。比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标准不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一定月数乘以本人工资计算。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规定制定。 然后是赔偿流程: 工伤报告环节,用人单位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伤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没按时报告,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赔偿申请,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 赔偿支付,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的赔偿标准支付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