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以后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认定后,赔偿的方式和内容如下: 首先,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缴纳了,很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而用人单位要负担受害者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等费用。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责任就得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 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 医疗费:按照实际治疗产生的费用支付,像挂号费、治疗费、药费等都包含在内。这能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治疗。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 - 护理费: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支付护理人员相应的护理费,护理期限算到评定伤残等级的前一天。 -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的,则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一级伤残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是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方面,《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的专项基金,用于支付工伤赔偿等相关费用。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期间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发放标准和发放主体。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