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该如何申请赔偿?


工伤认定后申请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 首先是确认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那么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 接下来就是申请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赔偿协商与申请程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职工可依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的,工伤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统一筹划社会保险基金的区域。简单说,就是负责管理和支付你工伤保险待遇的特定地区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就是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这个鉴定结果会影响最终的赔偿数额。 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专门用于申请工伤认定的表格,里面要填写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事故经过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