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该如何要求赔偿?


认定工伤后要求赔偿,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确定单位有没有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 第一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关键,劳动能力鉴定就是对因工伤造成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步,根据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 要是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全部工伤赔偿待遇都由单位来承担。 如果和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若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