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该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后申请工伤赔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清楚赔偿途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那么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若没有投保(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其次,了解具体申请流程: 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 1. 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 2. 工伤认定程序: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不过,若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且没投工伤保险,该程序可省略。这里要注意两个时间点,如果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会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 工伤鉴定程序:是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且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 4. 申请赔偿:职工携带工伤鉴定结果到当地社会保险事业部门和所在单位,递交鉴定书,最后由职工所在单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划拨相关费用用于保险赔偿。 如果单位没投工伤保险: 工伤鉴定以后,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确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不是工伤,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相应待遇。 工伤鉴定:在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对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以便计算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