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要怎么拿赔偿金?
我在工作中受伤,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但不清楚后续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赔偿金。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果单位不配合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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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想要拿到赔偿金,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后安排相关的鉴定工作,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这一步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等情况的重要依据。 其次,确定赔偿项目与计算赔偿金额。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例如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等。如果构成伤残,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其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等因素确定,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最后,申请领取赔偿金。若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审核后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金都由单位支付,职工应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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