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朋友代持股份,公司赔钱了我有责任吗?


在探讨让朋友代持股份,公司赔钱后自己是否有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股权代持的概念。股权代持,简单来说,就是实际出资人(也就是你)和名义股东(你的朋友)约定,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的名义来持有公司的股权,而实际的出资和收益等权益归实际出资人所有。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这意味着,只要你和朋友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从内部关系看,双方应该按照协议来处理相关事宜。 对于公司赔钱这一情况,需要从内外两个角度来分析责任承担问题。 从外部关系来说,公司的债权人等外部主体通常只认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也就是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公司赔钱后对外负有债务,名义股东可能需要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过,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和实际出资人的代持协议向实际出资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最终的责任承担可能还是会落到实际出资人(你)身上,除非你和朋友在代持协议中有特别的约定。 从内部关系来讲,你和朋友之间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代持协议。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公司亏损时的责任承担方式,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比如协议约定无论公司盈亏,责任都由名义股东承担,那么在公司赔钱时你就可能不用承担责任;反之,如果协议约定实际出资人要对公司亏损负责,那么你就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代持协议没有对公司亏损责任作出约定,那么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你作为实际的出资人,通常需要承担因公司亏损带来的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让朋友代持股份,公司赔钱后你是否有责任,需要综合考虑代持协议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进行股权代持时,签订详细、明确的代持协议,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