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工伤后该如何获得赔偿?


被认定工伤后的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 ,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 赔偿一般还涉及以下流程和项目: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结果是确定赔偿数额的关键依据 。 - 赔偿项目:医疗费用按实际花费,以医院发票为准;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伤残津贴方面,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按月领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经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获得相应赔偿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组成。 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进行的专业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