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由谁来进行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对于赔偿这一块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到底是单位负责赔偿,还是有其他的赔偿主体呢?是所有费用都由一方承担,还是会有不同的划分?希望能详细了解认定工伤后的赔偿责任归属问题。
展开


认定工伤后的赔偿主体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很多项目的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还有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而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部分赔偿项目。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这个期间,职工因为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其次,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所有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费用都要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总之,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赔偿责任在基金和单位之间划分;未缴纳时,则全部由单位负责。这样规定既保障了职工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待遇而设立的一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