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如何进行赔偿?


认定工伤后的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依据来进行。 首先是赔偿流程方面: 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一般流程如下:单位要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之后,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鉴定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要是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认定工伤后,职工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赔偿项目和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多样。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如果是工伤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用于就业安置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