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取得驾驶执照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交强险和商业险吗?
我非法取得了驾驶执照,开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不知道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和商业险会不会进行赔偿,心里特别没底,也很担心后续的费用问题,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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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非法取得驾驶执照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交强险和商业险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别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来看交强险。交强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非法取得驾驶执照发生交通事故时,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再说说商业险。商业险的条款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商业险条款中都会明确将“未取得驾驶资格”作为免责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投保人非法取得驾驶执照发生事故,就属于违反了商业险合同中关于驾驶资格的约定。所以,通常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条款是可以不承担商业险的赔偿责任的。 综上所述,非法取得驾驶执照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在一定情况下对人身伤亡垫付费用但可追偿,对财产损失不赔;商业险一般因违反合同约定而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驾驶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驾驶执照,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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