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房遇高铁拆迁是否没有过渡安置费?
我家房子正在建,结果遇到高铁拆迁。现在拆迁方说没有过渡安置费,可我没地方住得找地方过渡啊。我就想问问,在建房遇到高铁拆迁真的就没有过渡安置费吗?这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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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高铁拆迁的情况下,在建房通常也是有过渡安置费的。过渡安置费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在过渡期限内自行安排住处所发生的费用给予的补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也就是说,不管房屋是已经建好的,还是正在建设中的,只要涉及拆迁,被拆迁人就有获得临时安置补偿的权利。 临时安置补偿主要是为了解决被拆迁人在拆迁期间的居住问题。对于在建房被拆迁的情况,由于原房屋还未建成不能居住,被拆迁人同样面临着需要寻找临时住处的问题,所以应当给予过渡安置费。 如果拆迁方以房屋在建为由拒绝支付过渡安置费,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可以和拆迁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过渡安置费。如果协商不成,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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