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100万如何定罪?


非法采矿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在涉及非法采矿金额达到100万时,定罪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在非法采矿金额达到100万的情况下,通常已经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因为按照上述司法解释,数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五倍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情节严重”中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标准是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100万显然超过了这个五倍的界限。所以,在一般情况下,非法采矿100万可能会面临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不过,具体的定罪和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比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是否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以及破坏的程度如何等。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