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多人参与受益一万多万是否构成犯罪?
我和几个人一起参与了非法采矿,总共受益一万多万。我心里一直很不安,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我们这种多人参与且受益数额达到一万多万的非法采矿行为,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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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法采矿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虽然这里提到的是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而非参与非法采矿的受益金额,但司法实践中,受益金额也是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重要参考因素。 在你所说的情况中,多人参与非法采矿且受益达到一万多万,数额是非常巨大的。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从而构成非法采矿罪。因为如此高的受益金额通常意味着非法采矿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开采规模较大、对矿产资源造成的破坏较为严重等。一旦构成犯罪,参与非法采矿的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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