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他人地方告他犯什么罪?
我家有一块地,一直是我们家在使用,有相关的权属证明。但最近有个人未经我们同意,就在这块地上盖了房子,把地占用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这种非法占用他人地方的情况,能告他犯什么罪,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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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非法占用他人地方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具体要看占用的是什么类型的地方以及占用行为的具体情况。 如果非法占用的是他人的农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数量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就属于数量较大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非法占用他人的农用地达到上述数量,并且改变了土地用途,造成了农用地大量毁坏,就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要是非法占用的是他人的住宅等建筑物内的空间,可能涉及非法侵入住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这意味着,没有合法理由,强行进入他人住宅并长时间占用不离开,严重影响他人居住安宁的,就可能构成此罪。 另外,如果非法占用的是他人具有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等,一般不直接构成犯罪,但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被占用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比如,对方在你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搭建了建筑物,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总之,遇到非法占用他人地方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适用的法律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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