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担心这样会让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试用期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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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内,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就像是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一个“约定书”,规定了双方在工作中的各种权利和责任。当您进入公司工作,从您开始上班的那一天起,您和公司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公司应当在您入职一个月内和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不能以处于试用期为理由拒绝签订。 同时,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在试用期超过一个月还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您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您遇到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您可以先尝试和公司友好沟通,提醒他们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如果沟通没有效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您也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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