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哪些行为会被依法查处?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都会被依法查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招摇撞骗行为。招摇撞骗指的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张三冒充警察,以抓嫖为由向一些娱乐场所经营者索要钱财,这就是典型的招摇撞骗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是诈骗行为。如果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就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李四冒充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企业税务存在问题需要补缴税款为由,骗取企业老板的钱财。 此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也会被查处。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设王五冒充国家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威胁工厂老板如果不给他好处费,就查封工厂,这就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总之,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以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