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损失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一场事故中遭受了间接损失,像因为这次事故导致我没办法按时完成工作,损失了一笔业务提成。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间接损失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获得赔偿,有哪些法律条文能支持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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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损失赔偿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而是未来可得利益的丧失。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处理民事赔偿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条款明确了在合同违约情形下,间接损失赔偿的原则,即违约方需要赔偿对方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但有一定的预见范围限制。 在侵权责任领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里的财产损失,理论上也包括间接损失。比如因侵权行为导致生产设备损坏,使得企业停产期间的经营利润损失,就属于间接损失。不过,要获得间接损失赔偿,受害人需要证明间接损失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该损失是合理且可预见的。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间接损失的认定和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损失的确定性、可预见性、因果关系的紧密程度等。只有当间接损失是明确的、可以合理预见且与侵权或违约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时,法院才会支持受害人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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