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体医生用自制药给病人治病,应定性为生产销售假药罪还是医疗行为?

我是一名个体医生,平时会自己制作一些药给病人用。最近听说有人因为自制药物被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我心里很忐忑。我自制的药确实帮助了很多病人缓解病情,我也只是为了方便给患者治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是会被定性为生产销售假药罪,还是正常的医疗行为呢?
展开 view-more
  • #假药定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个体医生用自制药给病人治病该如何定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生产销售假药罪和正常医疗行为的定义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了解一下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个体医生自制的药符合上述假药的情形,且存在生产、销售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而正常的医疗行为,是指医生基于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了治疗患者疾病,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进行的医疗活动。在医疗实践中,医生有时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一些自制的药剂。一般来说,如果这些自制药剂是在医疗机构内部,为了特定患者的治疗需要而合理配制,并且没有超出医疗目的和范围,没有对患者造成危害,通常会被认为是正常的医疗行为。 判断个体医生用自制药给病人治病的性质,关键要看几个方面。一是自制药剂的成分是否符合药品标准。如果成分与国家规定不符,或者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那就存在构成假药的风险。二是使用自制药剂的目的和范围。如果是为了特定患者的治疗,且是在合理的医疗过程中使用,与非法销售获利有明显区别,更倾向于认定为医疗行为。三是是否对患者造成了危害。如果使用自制药剂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等危害后果,那可能会成为认定犯罪的重要因素。 例如,某个体医生自制的草药丸,声称可以治疗癌症,但实际上其成分与正规抗癌药物完全不同,且没有经过任何科学验证,大量销售给患者,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相反,如果医生根据患者的特殊体质和病情,在医疗机构内为其专门配制了一种外用的药膏,用于治疗皮肤疾病,且效果良好,没有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那么这种行为更可能被视为正常的医疗行为。 综上所述,个体医生用自制药给病人治病的定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