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是如何判决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心里很是纠结和迷茫。想知道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到底是怎么判的。是只看感情状况,还是也会涉及财产、孩子这些问题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心里也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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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一般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再者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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