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人数正常工资薪金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最近要申报个人所得税,我不太清楚关于人数正常工资薪金这方面的情况。想知道在申报时,对于正常拿工资的员工人数是怎么界定的,工资薪金又该如何算在个人所得税里呢?
展开


在个人所得税的范畴里,正常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人数方面,通常是指在企业或单位中,在一个纳税期内实际取得正常工资薪金收入的员工数量。这里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人员,只要是与企业建立了雇佣关系,并且获得了相应的工资报酬,都应纳入统计范围。 关于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汇算时按年6万元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后,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例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 企业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准确统计正常工资薪金的人数和对应的工资薪金金额,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申报缴纳。如果企业未能如实申报,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